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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 2010.04.20) 
   
Q68: 企業為何要投資藝術呢?
A68:
 
我們相信企業跟藝術的結合,能夠建立全面正向的企業利益,以支援強化企業的競爭力,產生有形的利益回報和提高價值。藝文的贊助活動,可以證明企業的社會參與,亦可增加企業的知名度,促進和強化企業聲譽。藝術活動的獨特創造力,可以為企業帶來有創造性的思考,而且幫助個人提昇創造力和靈感。同時,透過藝術活動,許多企業已經發現某些更多具有創造力和實際的方法,用以執行企業社會公益責任的計畫,而且有高度互惠性的計畫,能夠鼓勵藝術活動的發展,讓藝術機構為企業帶來額外的商業利益。
 
Q69: 對一個剛成立或知名度較低的藝文團隊來說,要用什麼方式來說服企業捐款?
A69: 首先應釐清自己為何需要贊助?贊助的意義應是爭取社會或企業對自身價值認同,進而產生的支持,並非僅是因為缺乏資金需要協助,否則往往會為了取得贊助而投入的成本可能過大。如果團隊能夠證明自己先有自給自足的條件或能力,未來對於尋求企業的贊助比較具有說服力。
 
 
Q70: 企業與藝術建立夥伴關係可有哪些形式?
A70: 企業與藝文團體,可在彼此所具備的長處上發想,以此基礎討論出兩方互惠之合作企畫,讓贊助的行為更為擴大,分就四種模式分述如下:
 
 
一、財務協助
 

藉由提供藝術活動的財務協助,企業可以拓展現有的商業領域,增加產品和服務的知名度,而且建立良好的社會公益的形象。同時,可以讓藝術活動達成其目標和執行特定的計畫,例如:
(1) 購買藝術活動的票券,贈送給企業員工、學生和社區服務的人員。
(2) 鼓勵企業員工貢獻個人的財務捐輸,來支援藝術活動的財務,例如員工購票或捐款,企業補貼特定比例以作為激勵。
(3) 在公立學校中,贊助藝術教育的計畫。
(4) 小額捐助:捐款方式則相當多元,因為電子網路的發達,許多小額捐款是透過網路機制直接完成。

二、產品和服務
  企業藉由捐贈產品或服務,可以增進對藝術本身的瞭解,並發展互動網絡,提升形象商機。另外,企業的公務場所、房舍與設施等,亦可提供藝文團體進行排練、展演、講座等相關活動。
三、行銷、廣告、公關活動
 

藉由建立廣告、行銷和公關活動,企業和藝術活動可以善加利用資源和取得新商機,例如:
(1) 贊助整合藝人機構、藝術作品(如圖畫)和展覽主題等相關廣告活動。
(2) 贊助藝術活動季票的行銷和印刷,而且在票面上印有企業贊助的相關名銜。
(3) 開發銷售點、帳務處理單位、產品商標和標示牌,以及網址的旗標廣告(Banner),以促銷藝術活動。
(4) 在藝術活動期間或其他的活動展示期間,開發網路線上促銷活動。將特定營收比率捐贈給某一個藝術機構。
(5) 使用藝術活動的票券作為促銷企業產品或服務的贈品,例如邀請學生參與活動,或特定弱勢團體族群,以強化企業回饋社區的形象。

四、企業志工(Volunteer Initiatives)

 

鼓勵企業員工成為藝術活動的志工,藉此發展互動網路和新事業的商機,得以接觸意見領袖和社區領導人,而且企業員工及其家庭,可以增進社區活動間的關係。同時,企業能夠協助藝術界強化管理和專業技能、減少其行政作業成本。

企業志工則可以協助下列活動:
(1) 協助募款事宜、座談會、拍賣、餐會和其他的活動。
(2) 協助為各種展覽活動,進行設計、撰稿和列印小手冊、邀請函、作業流程和海報印製,以及提供新聞媒體所需的相關文宣資料。
(3) 執行帶領特定的募款計畫,如資金籌募或捐贈等。
(4) 擔任藝術機構董事會的成員之一。

部分內容參考美國藝術與企業協會(Arts & Business Council):http://www.artsandbusinessphila.org
 
Q71:
送企畫案給企業最佳的時間為何?
A71:
通常企業至少會在該年度結束前三個月左右,開始編列下年度各項年度支出和收入預算。如果可以在此之前遞送合作企畫案並做接洽是比較適合的時機;一般來說,約在每年九、十月左右。
 
 
Q72: 我是個人的藝術工作者/表演者,要如何向企業募款或談贊助呢?
A72: 對於文化藝術而言,有四個贊助的基本來源,各自有不同的方式進行募款工作的準備,提供作為贊助計畫執行的參考:
 
 

一、個人

1. 列出所有的對象。
2. 評估誰是可能的贊助者,並加以研究,整理相關資訊。
3.
微度潛力贊助者和不認識者──以大量郵件和電話募款。
準備面對面洽談,有幾項訊息必須先確認:
(1) 高度潛力贊助者──值得花時間做個人式深入耕耘者;
(2) 中度潛力贊助者──值得用個人式信函和電話追蹤者;
(3) 微度潛力贊助者和不認識者──以大量郵件和電話募款。
 
4.
準備面對面洽談,有幾項訊息必須先確認:
(1) 應該要求多少金額或要求什麼樣的贊助內容?
(2) 是否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3) 微度潛力贊助者和不認識者──以大量郵件和電話募款。
(4) 潛力贊助者的興趣範疇為何?
(5) 潛力贊助者贈與的因素為何?
(6) 誰最適合去要求贊助者贈與?
 
5. 建立資料系統。
6. 組織募款工作。

二、企業

1.
向企業要求贊助時,要確知企業可以用很多種方式支持你的活動,其中有四種較為典型的方式:
(1) 慈善(現金)捐贈:減稅的誘因。
(2) 資助或贊助廣告。
(3) 員工相對捐贈。
(4) 金錢以外的捐贈:物品或其他服務。
 
2.
進行企業募款的策略,建議如下:
(1) 對企業做研究調查。
(2) 依順序列出最有可能的贊助者。
(3) 在董事會(理事會)或工作人員之中,找出具有影響力的確定人選後才展開接觸。
 
(4) 在地方層級(或地方分公司)培養人脈關係。
(5) 對企業總部提出勸募要求。
(6) 尋求贊助(提出正式企畫案)。
(7) 接受捐贈(或被拒絕)並立即致謝。
(8) 維持良好互動關係。
(9) 準備定位,以便尋求下一次贊助。
 

三、基金會

向基金會進行募款,與前項企業募款步驟大同小異,可另準備下列資訊:
1. 研究調查:主動與非營利組織聯盟或協會等相關機構聯繫,例如美國基金會諮詢中心(The Foundation Center),國內則有喜馬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出版《臺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並建置網頁。
 
2.
擬一張適合的基金會名單:
(1) 該基金會在你的工作區域或社區中。
(2) 依據選定的基金會性質,將藝術工作轉換成為基金會的工作語彙:例如藝術振興、藝術教育、美化環境、都市更新再造、老人福利計畫等。
 
(3) 將你的募款工作轉換成基金會的工作類型:例如年度運作支援、專案計畫支援、捐贈活動、資金募款活動修繕計畫等。
 
 
3.
重新檢閱名單並研發策略,找出關係人(認識基金會當中董事會或員工者)替你接觸:
(1) 讓基金會每一位成員認識你的藝術工作或組織,以及你如何服務社區。
(2) 瞭解基金會每一項補助或活動,其贊助內容、贊助的必要條件、贊助的時間表、優先順序、實際贊助決策的討論為何。
 
 
4. 以前述調查研究為基礎,根據基金會的必要條件擬企畫案。
5. 感謝信函。一旦贊助與否的決定確認,即使未獲得補助,也要立即送出感謝函,若認識基金會的代表人或接洽者,亦可詢問計畫遭否決的原因,以作為下次提案修正的參考。
 
6. 保持聯繫。隨時與基金會代表人保持聯繫,並確定基金會持續收到你所給予的訊息、活動海報、邀請函等,讓基金會瞭解你的工作持續進展。
 

四、政府

建議與政府機構不同部門之承辦人員多聯繫,以瞭解有哪些資源是你可以獲得的:
1. 中央機構(文建會、國藝會、教育部、外交部等)與地方政府機構(縣市文化局)。
2. 專案計畫補助。
3. 社區發展經費。
4. 央與地方藝文團隊扶植計畫。
國內目前並無贊助的固定模式可依循,建議應參考各藝文團隊的年度報告,或是演出節目單之贊助名單,及其相關媒體報導,從中尋找並建立自己的募款對象與可行的贊助合作方式。
以上資料部分擷取自:桂雅文譯,《社區藝術管理――社區藝術管理人手冊》(臺北:五觀出版社,2000年)。[譯自Craig Dreeszen & Pam Korza(ed.) Fundamentals of Local Arts Management (2nd ed.). CA: Arts Extension Service,1987.]

 
Q75: 非營利組織如何建立強有力的董事會?我的藝術團體或博物館需要新的董事會成員,又應該如何進行呢?
 
A75:
 
非營利組織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就是強而有效率的董事會。可以利用來自企業界的經驗,提供有關董事會在法律、倫理和財務上的責任經驗。而主管機關依據登記設立性質分為全國性或地方性組織,全國性組織由中央主管機構文建會管轄,地方性組織則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如在臺北市者為臺北市文化局管轄。

財團法人根本上是資產集合體,基金數額規定關係重大。基金金額大小應已足夠執行相關公益業務為原則。目前登記設立基金限額,除全國性文教財團法人為三千萬外,其他各縣市有各自法定限額在二百萬以上至一千萬以下。

建議應仿照國外非營利組織的經營模式,藝文團體並非必然是要以財團法人基金會的型態營運為佳。可以如美國以稅務管理的規範,來核定其非營利組織的屬性,若是上述方式因方案修訂耗時過久,依現況應設法降低成立基金會的門檻(如五十萬即可的「便宜基金會」)。

對於董事會成員組合的考量,先應釐清董事會的功能為何?是否需要有外部董事成員的加入?如果是希望透過董事去募款,或其本身即是捐贈大筆金額的企業主或個人,再進一步決定邀請新董事成員加入。建議先鎖定特定目標,制定捐款辦法,並參考其他藝文機構或團隊董事會成員名單,透過關係人的介紹,再做接觸和邀約,務必瞭解對方過去的相關資歷與經驗,知彼知己,才能百戰百勝。
 
Q76: 藝文團體製作成本高昂,往往無力再支出宣傳成本,可透過何種運作方式,促進企業與藝文團體合作,降低這類成本?
 
A76:
 
以美國大費城區藝術與企業協會(Arts & Business Council of Greater Philadelphia)為例,該協會之費城分會與KYW News Radio進行合作,由企業購買主要的黃金廣告時段,贊助他們所認同的藝文團體。因此可以專案的宣傳計畫向企業提出贊助申請,但可能須在宣傳的手法上,與提供贊助的企業形象結合。
臺灣近年流行的模式是藝文團體直接與媒體合作,但是應考量如此一來是否會因而造成其他媒體報導意願的阻礙,宣傳合作的模式應思考其利弊得失以及成效之後再進行。
Q77: 企業如何與藝術建立夥伴關係「八大步驟」?
A77: 以下有八個步驟可以引導企業開始與藝文合作之旅――
 
一、釐清企業投資藝術的動機與理由,有幾個可能性
 
1. 幫助藝術界完成他們的目標,以及為社區提供更好的服務。
2. 在企業所屬的社區中,與其他人建立互動。
3. 提高企業產品和服務的知名度。
4. 提高企業員工的向心力並增進工作的滿足感。
5. 加強現有新顧客的關係。
6. 讓企業遠超過競爭對手。
二、瞭解企業所屬的社區藝術形式和活動
 
1. 閱讀企業所在地的報紙和雜誌等藝文相關內容。
2. 向企業所在地的藝術界從業人士諮詢,熟悉各種情況,且在該社區中舉辦藝術活動。
 
3. 參加藝術活動以瞭解對企業有利的活動項目,並與企業的利益結合。
4. 詢問員工和顧客關於他們認為有趣的藝術活動。
三、確認哪個藝文團體最適合企業的形象與文化
 
1. 確認符合企業員工和顧客需求的藝術團體。
2. 確認可以增進顧客、員工、社區和政府領導階層、教育人士和其他行業人士關係的藝術活動。
 
四、確定藝文團體與企業的目標一致
 
1. 研究分析企業的目標和藝文團體的目標。
2. 開發新的方式能夠與藝文團體合作達成共同的目標。
五、決定夥伴關係形式
 
1. 決定企業如何與藝文界建立關係:透過贊助產品和服務、志工、廣告、行銷、公關活動、提供財務支援以及和員工、社區合作的關係。
 
2. 在企業內指定專人管理該公關事務。
3. 發展整合員工、顧客和客戶間夥伴關係的方式。
4. 決定是否成為長期的夥伴關係、合作模式、目標、遠景、預算和進度,並指派專責管理和維護夥伴關係的工作人員。
 
六、廣為宣傳
 
1. 使用新聞媒體、銷售點和促銷資料報導關於企業跟藝文團體合作的活動或計畫,讓員工、顧客、客戶和社區知道企業的參與。
 
2. 開發顧客的促銷活動,如贈送票券、舉辦比賽以及特定的優惠活動等。
七、評估成功率
 
1. 檢視員工、顧客、客戶和社區人士對企業贊助之藝術活動或計畫的反應。
2. 追蹤企業參與藝文活動或計畫後,所增加的新商機和銷售額。
八、重新評估
 
1. 透過進行其他的計畫,以考慮是否繼續參與該藝術活動或計畫。
2. 尋求其他的非競爭行業的團體一起參與。
3. 藉由藝術活動的參與,成為社區中的發言人或意見領袖。
  部分內容參考美國藝術與企業協會:http://www.artsandbusinessphila.org
 
Q78: 藝術團體和企業合作的最大障礙?
A78: 美國藝術與企業協會的統計資料中,可以得知幾項阻礙雙方合作的因素:
 
兩方皆過於保護自己權利,而做出過多私人宣傳。
缺乏可互相提供的資源。
對於整體社區營造意願較低。
合作討論期程倉卒,互相討論時間不足。
合作案缺乏領導人物。
而國內的研究報告提出企業「未贊助文化藝術事業」之原因為:
有比文化藝術事業更需要企業贊助的公益事務。
企業經營不易,無多餘力量協助文化藝術事業發展。
不知如何具體地支持文化藝術事業。
認為支持文化藝術事業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
不知道應該贊助哪些文化藝術事業。
贊助文化藝術事業缺乏實質效益。
國內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並不重要。
另外,國內企業「贊助文化藝術事業」則以下列較多:
贊助文化藝術展覽與表演、出版傳播、推廣活動。
贊助財團法人文化藝術類基金會。
直接認購藝術展演之票券。
贊助文化藝術創作、研究及人才培育。
捐贈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或省(市)縣(市)文化基金會。
贊助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築物與環境。
直接認購藝術作品。
設置、提供或改善設施場地,供不特定團體、個人展演、排練。
出資建立文化藝術相關博物館。
贊助維護或修復古蹟或古蹟保存區內建築。
上述各項資料,藝文團隊與企業皆可用來檢視本身對於合作的出發點為何,並找出適合自己的贊助模式與方向。
 
Q79: 對贊助藝文團體之企業,或經營藝術團體卓然有功的人士,是否有表彰制度?
A79: 目前國內對於贊助藝文團體之企業,或經營藝術團體卓然有功的人士等表彰獎勵辦法,有文建會主辦的文馨獎與臺北市政府主辦的臺北文化獎,分述如下:
 
 
一、文馨獎:
 

文馨獎成立目的是鼓勵民間對文化建設的挹注及關注,為響應行政院指示「運用民間力量,協助推動文化工作」,文建會特訂定《獎勵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者作業辦法》,舉辦「文馨獎」以感謝出資並用心投入贊助文化藝術事業之企業、團體和個人。希望藉由社會民間的力量,共同營造優質的文化環境,並鼓勵藝文工作者繼續創作。

文馨獎獎勵辦法除有依出資金額核獎的「常設獎」外,還有依據贊助精神與形式頒予「特別獎」。常設獎中,金獎為出資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銀獎為出資達新百幣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銅獎為出資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滿五百萬元者;獎狀獎為出資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未滿一百萬元者。但文化建設的捐贈非單純以金錢為衡量標準,例如2002年個人獎「金獎」得主許伯夷,其得獎事由為捐贈兩千八百本書給中研院。
表揚對象
  出資贊助文化藝術事業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企業、團體及個人。

推薦表揚事蹟

 
1. 成立、捐助成立或捐贈文化藝術財團法人。
2. 獎助文化藝術之創作、調查、研究、出版、研習及國際交流。
3. 獎助文化藝術之展演、傳播及推廣。
4.

獎助文化藝術之人才培育。

5.

設置、提供或改善文化藝術設施、場地,供文化創意事業、不特定團體、個人創作、展演、排練之用。

 
6.

購買文化藝術、展演票券,提供不特定團體、個人觀賞。

7. 獎助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設置藝術品,美化建築物與環境。
8. 獎助維護或修復古蹟、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
9. 獎助文化創意之研發及人才培訓。
10. 其他獎助文化藝術事項。

文馨獎活動網站:http://www.ncafroc.org.tw/wenxin/

推薦與報名辦法
  凡自薦報名或推薦參與「文馨獎表揚活動」之單位,請詳填推薦報名表格,並檢附參選者相關文件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等方式,寄交「第十屆文馨獎表揚活動籌備作業暨評選工作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二、臺北文化獎

臺北市政府為落實文化深入生活、傳統,開創出現代、本土面向國際之文化政策,表彰及獎勵對臺北市文化特質之形塑有特殊貢獻者,頒予文化獎。

文化獎受獎者之遴選,由臺北市政府組成文化獎遴選委員會辦理。文化獎受獎者之推薦方式如下:
 
1. 由承辦機關主動推薦。
2.

由機關、團體推薦。

3. 由遴選委員推薦。
4. 由專家、學者推薦。
5. 自我推薦。
臺北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三名為原則,必要時經出席遴選委員一致決議,得就具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一位;獲獎人將由市長頒贈獎狀及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

相關訊息可於臺北市文化局官網站搜尋得知:http://www.culture.gov.tw

 
Q80: 國內是否有網路平臺資源可以結合企業與藝文團體間的合作?
A80:

有的,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國家藝術文化基金會成立了「藝企網」(http://www.anb.org.tw),主要目標就是希望可以協助藝文團體與企業間的媒合。

 
 
「藝企網」在內容規畫上包含三個主軸:
1.

提供傑出年輕藝術家及其作品的推介。

2. 提供企業贊助藝文的關注面向與實蹟。
3. 提供藝企合作的資訊與案例介紹。
相關內容則分別以策畫專題、規畫專欄與建置資料庫的型態,進行內容的撰寫以及資訊的收集。一方面除了為令有意投入藝企合作計畫的藝文與企業雙方,可以藉此平臺對彼此有多一層瞭解,並作為選取對象與研擬計畫的基礎,以利於更多藝企合作實踐的促成。另一方面,由於「藝企合作」無論在國內外都已成為一項顯學,但國內收有相關資訊的平臺卻不多見,希望透過「藝企網」的建置,能提供給有意從事相關研究的個人或團體一項有利的工具。
  上述文字摘錄自「藝企網」網站介紹:http://www.anb.org.tw/copyrigh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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