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有國家級的藝文場地,也有中型精緻型的新舞臺、重新整修後的城市舞臺和中山堂等,使得臺北地區的展演活動熱鬧蓬勃;而牯嶺街小劇場、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等小型場地,以及各公園與風景區等活動空間,也讓表演藝術在多元發展的進程下,能夠進入民眾的生活。藝文資源的擴展,也增加了團隊經營上的另一種新的挑戰,如何在眾多資訊中,讓自己脫穎而出、如何掌握公家資源,讓團隊的經營可以獲得最大的支柱等,透過「贊助」、「行銷」概念的分享,可以助益團隊落實「廣度之擴展,深度之扎根」的經營願景。
一、藝文贊助 1
所謂「贊助」,除了一般認知的金錢資助,廣義而言,還包含藉自身之力,達成某種協議與目的之行為。以下介紹幾個概念,或可協助團隊思考如何利用團隊的屬性,規畫出有力的贊助策略:
● 資助、互惠互利(Patronage)
這是對贊助一詞最狹義的定義。早年由貴族、教會以及城市等為組成的文化藝術支持體系,這些贊助者因其社會價值的認知而支持文化藝術活動;民族國家興起之後,贊助者的角色就由國家或富豪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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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Donation)
隨著藝術本身的商品市場化,所謂的「收藏者」(Collector)便順勢產生。收藏者會在日後某些特定的時刻,將其收藏捐給公共機構或是基金會形式之相關組織,這即是捐獻而非贊助。
● 特定出資(Sponsorship)
一般來說,特定出資是針對特定對象或計畫的出資支持,最常見的例子如某個廣播電視節目完全由一個企業贊助製播;或是某個藝文團體的某次演出完全由出資單位贊助,免費公開演出。
● 藝術文化的消費概念(Consumption)
當民眾買了某個表演或展出的門票,就等於已經「贊助」了該項活動。一個企業買了很多票分給員工,這種「集體消費」也是「贊助」。
(一)贊助模式
如果將文化藝術的呈現方式當成產品,從生產製造(創作)到成果展現,就必須有一個運轉良好的系統做中介支持。進者,贊助該如何進行?也可從無形的贊助與有型的贊助來思考。
● 知識贊助
今日的藝文市場,除了觀賞的促成,更要創造各種機會使作品流通,讓更多的民眾接近。這過程就牽涉到「經營管理」、「市場行銷」等商業思維。若是藝文團體想讓自己的經營腳步趕上創作成績,卻又無力聘請專業經理人,企業的「知識贊助」將會有很大的助益。
● 產品贊助
無論是企業、基金會或個人,通常會透過購票、蒐藏、專案補助等方式,來贊助藝文團體與個人,而大部分受贊助者也非常期待能夠獲得現金的直接挹助。然而,來自企業的產品贊助,也不失為一種異業上的合作,為彼此的產業増色。
所謂的產品,對企業經營者而言,也許是實際可以觸摸的電腦設備,或者是透過授課、演講而傳遞的觀念。企業所販售的產品,可以直接讓藝文團體的經營狀況明顯的改變;藝文團體或個人所要販售的產品,卻不一定可以讓消費者立即滿足。二者如何在彼此的需求當中找到平衡,確實是雙方應該仔細思量之處。
現金贊助固然對於藝文發展有相當重要的影響,但是,產品的持續贊助,也會在藝文團體經營的路上助益不少。
(二)政府資源
就多數的藝文團體,政府可以說是對大的贊助者,但更重要的目標就是透過鼓勵的態度,讓藝文團體可以藉由各種「贊助」、「捐獻」以及「特定出資」的模式,創造永續經營的根基與能力。以下介紹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與臺北市文化局所推動常態、專案贊助計畫,以及其他媒合資源:
●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於1996年1月,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挹注基金,但交由民間經營。國藝會結合企業資源,參酌文化創意產業的「育成」做法,希望以國藝會和企業共同投資的方式,支持藝文創作或活動計畫;並且爭取教育部、國科會、外交部等單位的資源,共同推動異業結合,提出合作計畫。由企業和國藝會對等出資或由完全由企業單位贊助成立專案計畫,共同支持藝文團體。
2006年6月,由國藝會所規畫的企業和藝文界之交流平臺──「A & B 藝企網」(http://www.anb.org.tw)正式上線,用以強化既有的藝企媒合業務功能。以往的藝企合作方式除了接受企業依據所想要贊助的類型項目,例如文化資產保護或地區活動,透由國藝會對歷年曾經補助過的對象進行篩選,找出符合捐贈者,進行指定或非指定贈與;企業亦可指定捐贈對象,由國藝會進行贊助媒合。
● 臺北市文化基金會
「財團法人臺北市文化基金會」係由臺北市政府與民間共同出資設立的非營利性機構,曾於2004年推動「整合民間贊助單位與藝文團體合作之諮詢與推廣計畫」,其中為期三年試營運的媒合網站,為藝術工作者尋求贊助夥伴,也為企業工作者增添創意夥伴,促成雙方合作,創造城市生活多贏的局面。
臺北市文化基金會於2007年轉型,強化其與北市府行政一體之關係,成為公、民資源整合的介面,以永續經營的模式,轉型為策辦重要藝術節慶與重點文化館所常設機構。2009年4月,臺北市文化產業發展委員會進行業務轉型,在臺北市文化基金會下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委員會專業服務組」,以單一窗口服務,專責輔導文創產業,提供政府輔導資源訊息,期望在文化藝術相關領域替多數藝文工作者找到不同的出路。
二、行銷宣傳
有鑑於團隊演出屬性的多樣化,在團隊執行行銷業務之前,先行了解節目屬性,巡演製作內容,進而規畫適切行銷方向與媒介,似乎已經成為必備的基本工作。再者,透過團隊在地方的經營經驗與優勢,可以更有計畫地執行與落實宣傳費用。下述幾個主題可供團隊討論行銷策略時的參考方向:
● 名單整合,直銷宣傳
依照演出節目的屬性與推廣的對象來整合名單。不管是累積的團隊之友名單,還是新開發的團體名單,亦可同步思考對藝文有興趣的學校、福委會、社會團體、其他藝文組織等系統,透過直接宣傳、團票優惠等,以團隊的屬性打開自己的市場。
● 統一包裝,聯合宣傳
除各節目的獨立宣傳事項,另可思考年度製作間,或者與同期其他活動的連結性,嘗試另外包裝行銷宣傳案與媒體合作,不管是做專題或連續性的報導,也是節省單一節目的宣傳經費,亦可替節目增添其他話題性。
● 異業合作
統整演出訊息,將藝文活動帶進企業、帶入生活,故將演出訊息輸入於科技產業、連鎖才藝班、金融壽險業、書店出版等相關產業,在與企業接洽的同時,也發想其他可能的合作機會,擴大開發團隊的市場。
● 教育推廣
團隊亦可透過講座模式,以面對面、量身訂做的方式,將藝術推廣至特地的領域中,像是藝文相關系所的藝文講座,或者小包廂的型態,把藝術帶入公司組織,除可讓企業了解藝文,也可讓團體接近社會,好融入社會創造更適切的行銷企畫。
綜合一般性的宣傳通路,依類別可分列如下,團隊可以依照節目屬性與行銷重點靈活運用相關資源,尤以目前盛行的網路通路,團隊可以選擇、設計出最適合自己的宣傳網絡。
1. 有關「藝文贊助」相關資料,概念摘錄自兩篇專文:南方朔,〈贊助的真義〉,《藝文贊助Q&A》(臺北: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2003),頁6-7;李立亨,〈藝文贊助新趨勢〉,前引書,頁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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