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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 2010.04.20) 
   

隨著文化創意產業從政策口號逐步落實為政策計畫,臺灣表演藝術的發展得到新的活力,也面臨更多挑戰。

「文化是好生意」,這是世界共同的趨勢,是文明發展的現況。「文化」之所以成為「生意」,是因為這樣的市場需求存在。如同任何一種需求的出現,只要能夠帶來利潤,就會出現更多的競爭者,直到這個市場無法支持這些競爭者生存為止。

這也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矛盾所在。原來在文化藝術領域辛苦發展的表演藝術團隊,以創作為目標、文化為理想,政府也有相對的責任協助、支持、補助團隊生存,因為表演藝術的活絡,除了實際的產值之外,還有遠大於商業利益的附加社會效益。而一旦文化成為生意,大量營利性質的表演藝術活動,挾著大資本衝進原來平靜的市場,搶奪原來並不豐沃的資源,一場新的競爭才要開始。

過去幾年,政府對表演藝術團隊的補助和輔導,除了創作的支持,最明顯是在經營和行政能力的提升;許多新的人才培訓計畫和管道出爐,反映著政府和民間的表演藝術團體,都已經注意到未來的挑戰。做為一個開放的市場,設下保護壁壘並非長久之計;協助本地團隊擁有更具競爭力的創作條件和經營能力、積極開發培養市場和觀眾,必須雙管其下,才能營造更好文化環境和健康的市場。

93年,因應財政部要求表演藝術團隊登記為營利事業、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率先訂立「臺北市演藝團體管理輔導規則」,並且協助表演藝術團隊轉型和重新登記,同時提供必要的諮詢服務。當時,為了宣導和推廣「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有了《93年度臺北市演藝團體管理輔導規則Q&A》手冊的出版。而目前,經營的型態和法規在過去幾年有許多改變,為協助團隊適應當前生態,於是再度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和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合作,推出更新版的《經營加持.藝術加值-演藝團體經營手冊》手冊。

新版手冊編製過程,得到許多專家學者和表演藝術團隊協助,才得以逐步周全。在此謹向各表演藝術團隊的朋友、提供稅務法令疑難問題解答的許崇源教授和林桓教授、國稅局張科長、費工敏會計師,以及提供藝術行政相關寶貴經驗的黃秉德教授、黃蘭貴教授、林佳鋒執行長、方亮總經理,致上最深的謝意。此外也要感謝為這本手冊搜尋、匯整大量資料的所有工作人員。也要感謝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的指導協助,讓這本手冊更具參考價值。

 

   
 
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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