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推薦】
 

■ 述說聯盟
  

 成立緣起

「表演藝術聯盟」起源,始於1987820日由蘭陵劇坊號召發起之「表演藝術團體聯合會」,推動免除表演藝術入場券之銷售稅捐,以及廢除劇本審查。同年827,「表演藝術團體聯合會」改名「表演藝術聯盟」,先成立「籌備會」,發起人共推吳靜吉、林懷民擔任正、副召集人,其他籌備委員包括丁乃竺、洪濤、許博允、陶曉清、陳百忠、曾道雄。

時值政府推動賦稅改革,林懷民、陳錦誠共同擬具「呈請賦改會減免表演藝術賦稅案」陳情帖,邀集45個表演團體與1,020位個人共同簽署,於1987104寄送42個相關單位及個人,同年9月演出劇本審查規定終止。

1996年,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臺灣的藝文環境由過去的僅由政府出資挹注,轉變為民間組織與政府機構的雙軌機制,實是非常重大的變革。表演藝術界為監督藝文資源分配的公平與正義,延續「表演藝術聯盟」運作,以座談、公聽會等方式參與討論,協助國家機制轉軌過程的順利推動。19976月,「表演藝術聯盟」向內政部以「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名義完成社團法人立案登記,設有常態組織,除長期提供國內表演藝術工作者相關資訊,更致力扮演公共事務的溝通角色,創造民間表演藝術團體與政府單位的有機對話,促進臺灣整體表演藝術環境的健全發展。

表盟理事長任期二年、期滿得連任一次,歷任理事長包括:平珩女士、溫慧玟女士、劉叔康先生,以及現任理事長容淑華女士。

 工作目標

● 建立表演藝術界和政府行政部門、立法部門間的對話與溝通管道

● 開發整合表演藝術界資源,激勵整體藝術環境成長

● 增進政府、民間企業與一般社會大眾對藝術文化的認知,改善國內文化長期發展條件

● 積極參與國際文化交流事務,拓展臺灣表演藝術界的國際事務參與

● 成為國家文化政策中有關表演藝術領域的智庫

 工作內容

● 表演藝術從業者服務及諮詢。

■協助處理相關法律及稅務問題。

■辦理藝術管理及文化政策相關課程及講座。

■提供聯盟網站及電子報空間,作為行銷平台。

■其他相關問題諮詢及協助。

● 臺灣表演藝術環境及產業生態研究、法規政策檢討。

● 舉辦公聽會與座談會,促進政府與表演藝術界溝通對話。

● 舉辦「文化論壇」,即時反映文化議題、凝聚共識。

● 舉辦國際交流合作,成為臺灣表演藝術與國際鏈接的結點。

● 接受各公私立機構委託,執行、辦理表演藝術相關研究專案及重要活動,協助臺灣表演團隊。

● 參與環境發展,拓展表演藝術團隊國內外演出管道。

● 經營有利於表演藝術創意發展的環境、凝聚表演藝術工作者情感。